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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在近几年的热建反映出大学扩招对市场需求的拉动作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教育是一件大好事,但大学建设需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大学城”的选址建设是否合法成为焦点问题。
目前“大学城”建设用地问题比较多。由于采用划拨形式的教育用地只需交付少量的土地补偿费,不用交土地出让金,有的开发商便借此机会圈地搞房地产开发。另外,地方上随意用教委批复立项,使一些开发商得以分拆拿地,以小博大。当前“大学城”建设出现的许多问题不是法规不完善,而是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离。依照现有法规,地方政府是无权批准“大学城”这样大规模项目的投资立项的,目前的结果包含了复杂的人脉背景的影响。[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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