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应由房管部门统一制定
程根球: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的行为往往没有统一的要求和规范。所以,要解决此问题,可行的方法就是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当前建设部门已公布了房地产交易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但是在交纳定金时所签订的《认购书》内容却没有统一的规范,发展商都是自行拟定,五花八门,也为纠纷种下了祸根。我建议,应由房管部门制定统一的《认购书》文本,向社会公示后予以确定,各发展商必须根据此范本与消费者签订《认购书》,而且其他补充规定也不得与之违背,否则给予重罚。
彭鸡宝:省建设厅早已有意推出《认购书》的示范合同文本,这个工作将在今年内推进。
行政主管部门要出具风险提醒通知
黄志感(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要解决纠纷难,可以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统一的风险提醒通知书,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在购房时应注意什么事项,应了解什么问题。在签订《认购书》时,发展商必须要先将此提醒书让消费者过目并签字存档,减少欺瞒的机会。
何金穗:消费者在购房时必须要注意的问题,发展商应该以书面形式单独向消费者提出,被告知其签订《认购书》后必须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然后一份份由消费者签名确认。这样,无论是消费者和发展商,都可以在日后出现的纠纷中拿出可靠的证据。
律师代理购房有望形成制度
关永宏:购房是非常专业的,一般的消费者都是无法全面掌握其中的情况。所以,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要养成请律师买房的消费习惯,避免落入陷阱。
彭鸡宝: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要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承诺,要三思而后行。同时,省建设厅也在推进律师代理购房的工作,希望能形成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