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暨南大学教师王跃春看上远洋明苑一套30多平方米的样板房,没想到这套小房子会给她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两年来,王女士来回几十趟,收楼达7次之多,房产证也已拿到手,但开发商依然未能解决房子的质量问题,房子迟迟不能入住。[详细]
  在接到王女士投诉后,记者10日陪同她一起去收楼,亲历了收楼全过程,再次体验了王女士前几次收楼的无奈。

  在C栋301房,王女士熟悉地查找问题:大厅门不能关严、墙上裂缝多达数十处,地下墙面发霉……,管理处负责人认真在收楼书上记下,一共11条。在回到管理处之后我们要求复印一份收楼书给我们,证明这些问题,但该负责人坚决不同意。后来王女士找到负责销售的林小姐,她也不同意复印,只让王女士自己把这些问题写下来。王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她们每次都是这样,承认问题存在,就是拖着不解决,协商了多次都没有结果,我已经身心疲敝了。”第七次收楼就这样不欢而散,没有谁对房子的质量负责,第八次会是什么结果呢?点击进入

专题策划与制作 张立波 熊辉 05.10
 

  王跃春是暨南大学医学院的一名教师,为了给远在安徽的父母尽一点孝心,决定在广州买一套房子给父母小住。

  在“到远洋明苑来看看!”“天河东近8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等温馨广告词诱惑及发展商种种承诺之下,王女士于2002年5月2号下定金购买了远洋明苑C栋301室,谁曾想从此走上了漫漫维权之路!如今两年过去了,期间王女士母亲因脑溢血突然身亡,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几次来广州,因为所购房屋质量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而不得不一次次返回老家,至今仍旧不能入住。[点击进入]

  据王女士介绍,她购买的不过是区区31.6656平方米(实用面积)的房子,但厅、厨房、厕所、卧室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是合乎要求的,毛病简直比比皆是,经过多次修理,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①卧室飘窗台大理石严重刮花、②房间及厅中有清除不掉的污迹的地砖达15块以上、③厕所盖严重磨损且内部有清除不掉的污垢、④卫生间墙砖有破损且腰线不配套、⑤厨房灶台严重磨损、⑥厨房窗户两侧不等长、⑦厨房墙砖颜色不统一、⑧厅中推拉门内侧不能闭合、⑨厅中有一墙面经过多次粉刷仍旧呈现黄色、⑩门框、窗框有磨损、掉漆、⑾房间和厅中墙体有大量裂纹)。

   该房多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存在的质量问题又长期得不到合理维修或折价赔偿,为了避免责任不清的麻烦,王女士坚决拒绝收楼。但因房屋整日门窗紧闭,不能通风,加上暴雨,潮湿的天气,导致:①卧室和厅中的所有墙壁下方全部潮湿发黄、甚至脱皮,②房门的门框下方出现开裂现象;③我购买的组合柜及杂物柜等家具下方出现严重的开裂、剥离现象;④厕所的电灯不亮;⑤厕所中的水呈现酱油一样的颜色。

这种裂缝在30平方的房子里有10多处
墙角发霉处处可见
门内侧关不严
腰线手工粗糙
    远洋明苑相关负责人蔡先生5月12日再次致电网易公司,就王女士房子质量问题表明开发商的态度。

  1、法院在去年就已经判业主已经收楼,就无从几次“收楼”之说。

  2、既然已经收楼,收楼之后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应该由业主负责。

  3、业主在购房前就已经明晰房子存在瑕疵问题,开发商是按照现状交楼。

  4、在2002年12月份,业主就已经签收了收楼通知书,按照合同约定视为收楼。

  相关报道:开发商承认可以维修但迟迟没有结果

   我今年考上了博士,又正在晋升副教授,还有很多其他事情要处理,我不想再耗更多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因为法官判案也是久拖不决的,已经快6个月了,我的上诉仍旧没有结果,按常规应该3个月就判决的。

  单纯打房屋质量官司,我还可以承受,如果再成为被告涉及名誉侵权案,我想我真的太累了! (摘录)(2004/5/12)

您是如何看待王女士房子质量问题的?

1、支持王女士,开发商不维修好不收楼
2、开发商应该对房子质量负责,必须给予适当赔偿
3、这些都是小问题,只好自认倒霉
4、这种情况很普遍,不必大惊小怪
投票结果

本投票起止时间:
05月10日-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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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权威网络媒体,本网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此事件,并期待此事件最终能妥善解决。
  正如一个热心读者所言:面对开发商,我们的消费者又为什么不能变得再精明一些呢?要维权,关键还是靠自己,关键还是事先预防到位,关键还是事后补救得当。
  或许这是带给我们所有消费者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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