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制约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就会导致绝对的腐败。中央反腐的核心就是权力结构改革。习近平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从 权力运行的高度,推动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中央领导人提出这样的科学论述,开出了根治腐败的治本之方。今后我党仍 会下决心推进权力结构改革,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开,发挥对权力的约束力,迈出反腐的重要一步。
接受人民监督,使权力行使阳光化是反腐必不可少的手段,而舆论监督则是人民监督的重要表现。应在法律上保证、鼓励舆论监督权力的行使,甚至赋予 媒体「特别追查举报权」,可与反腐权力部门保持紧密联系,进一步增强舆论监督的力度。如今网络反腐迅速发展,当局应积极利用网络反腐的力量,建立及时有效 的举报核实机制、做好举报者的人身安全保护,拓宽检举贪腐问题的来源,打造一个全民参与、影响广泛的监督反腐平台,使体制内和体制外监督有效配合。
近期有群众爆料视频,疑似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后蔡村几年前的强拆现场被曝光,早前这些监控录像都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被隐藏。视频中显 示,大批统一制服人员殴打拖拽村民,强制拆除未安置腾空的民宅。于是记者赶赴台州进行了实地调查。村民们和记者抱怨“当时的台州从来没有那么脏、那么乱、 那么野蛮,满街道开挖到处是工地。”村民告诉记者,一些强拆项目,甚至提出底线是“只要不死人,不死在现场,什么手段都能用”。于是各种“瞎来、蛮干、发 疯”的事情层出不穷。可笑的是多次野蛮强拆之后,皆被当地警方以各种理由为由,不给予答复的“太极手”化解。当看完以上信息时,相信同记者的感触一样,光 天化日、朗朗乾坤、依法治国的当下,缘何会屡屡发生如此“冲击”法治底线的强拆事件?难道房屋被拆的事实、打砸、造成人员伤亡是“好强拆”?过中的诸多疑 虑当如何厘清?
暂且不论被强拆者是否阻碍某些人的既得利益,而遭受强拆。那么当年多次的打砸、断电、砸毁设备、推倒房屋、垃圾堵门、遭受恐吓、乃至人员受伤等 就真的没有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这些人的胆气何来?谁在给他们撑腰?谁又能给民众以安全感?俗话说,孩子安全感来自父母,女人安全感来自男人,而民众的安 全感来自我们的国家、来自地方政府、来自当地的公检法。诚如李克强总理所言“如果说政府也是民生政府的话,就要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来编织一张覆盖全民的保 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并且要坚守网底不破,如果这些人陷入生存的窘境,很容易冲击社会的道德和心理底线”。试问人员被控制、房屋在短时间内被强行推倒砸 毁,何以让民众安全得到保障?这些具体实施的人员是不是有合法的手续?是否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中央纪委、监察部曾三令五申,要求各地重点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 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就本事件而言,排开几年前多次遭袭后的“正在受理、依法办理”推诿不说,至 少在公安部(2015)32号文,《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立案制度的意见》,公安机关对于受害人有具体的指控人员,受害证据的报案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在最长 不超过30天的时间内对于是否构成犯罪,能否立案给予明确答复。但现具体办案部门还是不予答复。强行拆除是犯罪、犯罪、破坏私有财产是犯罪,而且是本该不 会发生的事件,我们的监管哪儿去了?谁又来为此事买单?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而权力失控则是法律法规被“洞穿”的帮凶。容记者大胆一猜,不给予答复的“打砸”到“强拆”,该不会是 撇不开一个“利”字吧?因为在全国各地,民众私有财产被破坏或者被强拆迁不予立案的,台州市路北街道后蔡村并非首例。有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多数地方违规强 拆,实则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潜规则”。土地财政是许多地方政府的特色,他们对于土地收入的渴求无以复加,有的甚至一半或一半以上的财政收入依赖于土地,很 多地方政府依靠强拆来增加土地财政收入。然而,在强拆的过程中“想吃鱼又要想避腥味”,于是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眉来眼去”,而执法部门如派出所又在地方 管辖范围之内,虽不会从中“作梗”,但至少可以用“不给予答复、等待通知”来推诿当事人,无形之中助长了此类事件重复上演。究其一点,犯罪成本低于违规强 拆利益所致。随后记者陪同当事人再次来到路北街道派出所,就几年前的强拆事件,办案民警表示已经向上级汇报,将在几天后给予当事人答复。当事人告诉记者, 这几年都是这样过来的。希望这次能有所不同。
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路政办(2011)147号,第十二条和十三条明确规定:宅基地每户3人以下可以占地面积50平 米,4-7人可以占地面积100平米。但是路北街道后蔡村的居民似乎不太相信政府的承诺,后蔡村部分村民集中表示:“我们目前的地段多数属于农田保护区, 按国家政策应该得到最高补偿,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言以蔽之。“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不予答复也好、成立专案组调查也罢,房屋在短时间内被强行推倒砸毁真的不是“好强拆”。拆掉的虽然是民房, 失去的却是民心,丢掉的是法律法规的尊严,毁掉的是执法部门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愿相关部门尽快介入本事件的调查,还被强拆者以公道,不要让“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在不予立案的“强拆”中“冲击”法治底线。(来源江苏某律师事务所 作者 陈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