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李国秋,龚强
时光荏苒,转眼间20年,室内环境持续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也牵动着国家领导人的心。
回顾过往,《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的产生过程,仍历历在目。
2001年4月,国家环保局邀请国家卫生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现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及全国室内环境专家,组成《室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编委会,决定在现行的室内环境标准基础上,进行研究和征求意见,提出一部比较完整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2001年6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提出《室内装饰污染严重 规范市场刻不容缓》一文的批示:“此事关系居民身体健康,应引起重视”;
2001年7月,国家标准委员会正式启动10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起草工作,10项标准于2001年12月发布;
2001年8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提出《有毒涂料充斥市场 绿色产品鲜为人知》一文的批示:“此事已成为广大群众关注和议论的热点,由于装修材料和家具涂料的有毒物质的释放,而引起中毒(特别是皮肤过敏,障碍性贫血等)的现象,越来越多。请你们会同环保、质检等部门,立即研究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查监督、惩处办法”;
2001年9月,卫生部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正式以卫生部文件的形式下发;
2001年11月,建设部起草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5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提出了对氡、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5项污染物指标的含量限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01年12月,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委员会组织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开始制定《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002年11月19日,《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正式发布,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如今,20年过去了,2022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1日联合发布,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替换了GB/T 18883-2002(含第1号修改单)。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02版本和2022版本不同之处
1、文字表述的变化
2、术语和定义的变化
2.1删除了“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干物质状态。”(2002版3.4)修改为“参比状态 指大气温度为298.15K,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2022版A.10.1);
修改后更为合理,目前大部分的室内居住环境,更偏向于25℃,来源于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
对于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机构应重点关注,对于气态污染物(如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的最终浓度,应按照参比状态进行浓度校正,即在换算参比状态下的体积,应带入参比状态下的绝对温度,是298.15K,而并非是273K。
2.2新增“细颗粒物”的术语(2022版3.2,来源:GB 3095-2012)
2.3新增“1小时平均、 8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的术语(2022版3.5 3.6 3.7,来源:GB 3095-2012)。
3、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及要求的变化
3.1新增“细颗粒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项指标及要求
3.1.1细颗粒物PM2.5
来源:室内燃料、吸烟、室外和空调系统带入,二次扬尘等。
健康危害:可能引发心脏病、肺病、呼吸道疾病,降低肺功能等。
3.1.2三氯乙烯C2HCl3
来源:为无色透明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可混溶于多数有机溶剂,主要用作溶剂,也可用于脱脂、冷冻、农药、香料、橡胶工业、洗涤织物等。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在1类致癌物清单中。
健康危害: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亦可引起肝、肾、三叉神经损害。
急性中毒:短时间内接触(吸入、经皮或口服)大量本品,可引起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三氯乙烯C2HCl3可使人迅速昏迷、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数小时后,出现头痛、头晕、酩酊感、嗜睡等,重者发生谵妄、抽搐、昏迷、呼吸麻痹、循环衰竭症状,也有出现以三叉神经损害为主的颅神经损害,心脏损害的心律失常症状;口服后,消化道症状明显,肝肾损害突出的症状。
慢性中毒:易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睡眠障碍、肠胃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炎、心肌损害、三叉神经麻痹和肝损害,还可致皮肤损害等慢性病。
3.1.3四氯乙烯C2Cl4
来源:为无色液体,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主要用作有机溶剂、干洗剂,也可用于胶黏剂的溶剂、金属的脱脂溶剂、干燥剂、脱漆剂、驱虫剂、脂肪类萃取剂,还可用于有机合成。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在2A类致癌物清单中。
健康危害: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吸入急性中毒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流泪、流涎。随之出现头晕、头痛、恶心、运动失调及醉酒样症状。口服后出现头晕、头痛、倦睡、恶心、呕吐、腹痛、视力模糊、四肢麻木,甚至出现兴奋不安、抽搐乃至昏迷,可致死。
慢性影响:有乏力、眩晕、恶心、酩酊感,有肝脏损害症状;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和湿疹。
3.2更改“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和氡”7项指标要求(2002版4.2;2022版4.2)具体如下:
其中,二氧化氮、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和氡均执行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特别是苯,标准值由0.11mg/m3变更为0.03mg/m3;二氧化碳标准值未发生变化,由日平均值变为1小时平均。放射性指标氡(222Rn)由行动水平(建议采取干预行动以降低室内氡浓度),更改为参考水平(表示室内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氡浓度,并非安全与危险的严格界限。当室内氡浓度超过该参考水平时,宜采取行动降低室内氡浓度。)
4、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技术导则的变化
增加了环境要求、样品运输和保存、平行样检验、结果表述、实验室安全等技术内容(A.2.1、A.7、A.9.4、A.10.2、A.11)
4.1环境要求
采样前,应关闭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至少12h;采样时,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仍应保持关闭状态;使用空调的室内环境,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物理性指标的测量和室内氡累积测量(固体核径迹测量方法),以及其他未能满足前述要求情况下的测量,应在房屋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
新版标准对于环境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将HJ/T 167-2004标准4.5引入,同时提到了关键术语“正常使用状态下”,给室内空气检测工作指明方向,预留了可操作性。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特别是新装修的室内环境来至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气态污染物(如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随着封闭时间延长,空气中对应污染物浓度一定时期内,存在增大现象,同时考虑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每天会进行开窗通风,检测前封闭时间不要超过24h,超过24h标准中规定的参考限值将失去原有的意义。
4.2样品运输和保存
新版标准,对样品运输和保存提出了要求,将HJ/T 167-2004标准5引入,进行了适当修改,着重强调运输过程要做好有效处理和防护,防止污染,强调及时性。
4.3平行样检验
为了质量保证,新版标准将HJ/T 167-2004标准4.7.6引入,强调每批采样中平行样数量不得低于10%,当样本量不足10个时,至少应采集一个平行样,平行样测定值的绝对差值与平均值的比值不得超过20%,这一条款内容在实际运用中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误解,比如,同一组采样人员,某一日安排了3家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每家2个点位,一共6个采样点位,每个采样点位分别做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检测项目,那么这算是1批次,还是应该3批次?总共的样品数量为甲醛6个,苯、甲苯、二甲苯6个,TVOC6个,合计18个样品,是应该随机2个平行样品呢?还是每个检测项目各一个?还是每家都做3个项目的平行样品?针对以上问题,如果都做肯定满足标准要求,但无疑是增加检测机构的运营成本。考虑到实验室分析样品时,是按照批次进行,按照单个检测项目数,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平行样品的采集即可,对甲醛随机采取1个平行样品,苯、甲苯、二甲苯随机采取1个平行样品,TVOC随机采取1个平行样品即可。对于平行样品所测的结果,达到某一水平含量时,应满足平行样测定值的绝对差值与平均值的比值,不得超过20%的要求;如果结果较低或未检出,则此要求无效。
4.4结果表述
在实际运用中,容易出现原始数据记录错误、数据的计算错误及结果表达错误,3个方面的问题,新版标准中描述较为简洁,不容易理解;原始数据常用的主要包括量出和量入玻璃量器,其有效数字位数是根据量器的容量允许差和读数误差来确定的;直接从测量仪表读数获取被测量值,则是直接读取获得有效数字部分;标准溶液计算保留5位有效数字,报出结果取4位有效数字。数据的计算参考GB/T 8170-2008即可。结果表达,对于检测标准有要求的优先执行,当检测标准未明确要求,分析结果有效数字所能到达的位数,不能超过方法最低检测质量浓度的有效位数,分析结果一般保留3位有效数字。
4.5实验室安全
新版标准引用了GB/T 27476.5《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标准要求。
4.6其他
4.6.1方法验证
新版标准引用了GB/T 32465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要求》标准,对室内空气各类检测指标的检测方法,在使用前应按照其进行方法确认,填补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方法确认的空白,在此之前更多参照HJ 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标准。
4.6.2采样体积、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
对于采样体积、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新版标准进行了突破,也进行了补充说明。
以甲醛为例,常用标准GB/T 16129-1995《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5采样 要求 以1.0L/min流量,采集20min,采气20L。
新版标准,甲醛连续采样时间至少45min,采样流量0.4L/min,相当于采气18L。
在进行核查其指标要求时,其为1小时平均,采集时间延长最终结果更具备代表性。但在进行方法验证时,应进行充分验证,以确保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满足检测标准的要求。
4.6.3采样点数量
新版标准对于采样点数量参考要求更为细致,详见下表:
4.6.4采样点高度
新版标准除了考虑成人呼吸带高度,0.5m~1.5m之间,还考虑了坐卧状态的呼吸高度和儿童身高,增加0.3m~0.6m的相对高度。
5、检测方法
更改了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新风量、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甲醛(分光光度法)等11项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推荐采样方法参数(2002版附录A);
增加了甲醛(高效液相色谱法)、苯并[a]芘、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氡等5项指标的测定方法(2022版 附录B、附录E、附录F、附录H),更改了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细菌总数等3项指标的测定方法(2022版 附录C、附录D、附录G,2002年版的附录B~附录D)。
2022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较2002版本变化较大,总体感受有如下几点:
1、更加坚持以“人”为本,切合“人”的因素,重点保障人体健康。例如,新增“细颗粒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项指标,后二者为颁布的致癌物清单项目;对二氧化氮、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和氡均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新增了儿童房、采样点高度,考虑了室内人员坐卧状态的呼吸高度和儿童身高等的要求。
2、更加规范了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规范,例如:引入HJ/T 167、GB/T 32465、GB/T 27476.5等标准;以及对附录A进行了大量的修订,增加了推荐采样方法参数;对部分检测方法进行了新增和修订。
3、加强了同类别标准的统一,便于理解和记忆,例如,引入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1小时平均、8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等概念,描述更为严谨。
最后给家装行业消费者们的建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从基本的居住需求已逐步转变为追求个性化和品质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逐渐体现,家装行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22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无疑对于消费者起到重大的保护,但一个标准毕竟有其使用范围的限制,它不是万能的,我们更应结合实际情况,来合理布局自己的家。
1、在装饰装修设计时候,我们往往忽视了“空间承载量(室内使用装饰装修材料的面积(或质量)与室内空间体积的比值)”,大部分人只是关心装饰装修材料的环保合格与否,诸不知即使合格环保合格的产品,在一个较小的空间达到一定数量,也会造成室内空气质量超标,可以按照室内空间体积、装饰装修材料中污染物的释放量,以及卫生标准值,即可计算出材料的合理使用量,在一定空间内,装饰装修材料用量不可超过空间承载量,同时应考虑污染物提前量,否则污染物出现叠加效应,就可能造成室内污染物质超标。
2、对于家居而言,标准虽然规定有新风量的要求,但往往被绝大部分消费者忽视,然而标准大部分指标的限值是建立在一定的通风基础之上,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保证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既要符合标准要求,也能将室内空气污染排除室外,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3、开展装饰装修时,消费者应选择通过国家权威机构检测和认证的环保装饰装修材料,控制由于装饰装修材料的不合格,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严重释放,对室内环境造成的污染。
4、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尽量选择通过国家室内环保装饰装修服务认证的家装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制度,在装修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等环节,全程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管理,施工企业、业主和认证检测机构形成三方制约,保障装修质量,保障室内环境安全,对消费者安全健康负责。
5、开展室内环境检测时,委托通过国家CMA认证或者CNAS认可标识的公正独立和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公正客观出具检测报告,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身体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