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0月14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435,92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4%(以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总股本692,440,376股为基础),最高成交价为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989,676.9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因此,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汝继勇先生《关于提议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的函》。汝继勇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二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汝继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1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9,708,7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以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总股本692,440,376股为基础)的1.40%;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9,417,47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以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总股本692,440,376股为基础)的2.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