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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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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对象:广州市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   采访时间:2004年12月14日
采访地点:广州市消委会         主题:消费者如何避免购房纠纷?

  编者语:
广州房地产行业在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之后日趋成熟,但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购房纠纷愈演愈烈,近年来,“维权”成了最时髦、出现频率最高、最具鼓动性的词汇。消费者如何避免纠纷,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做到合理维权?我们特此采访了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秘书长李永强,请他来谈谈这方面的问题。
·政府部门应加强房地产信息的公布;
·应出台规定解决房产证难办的问题;
·将开发商承诺过的都写进补充协议;
·发生纠纷应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

消委会主要职能:

1.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2.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建立消费咨询网络。编写消费知识读物、资讯材料,科学指导消费;
3.组织和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的服务的监督、检查和打假治劣活动;[全文]

[在线提问] [访谈记录]

  这几年房地产方面的投诉在整个消费投诉中的比重不断上升,2002年300多宗,排第三,去年是454宗,已经上升为第二,今年的投诉达到1200宗,比去年上升了两倍多。
  网易记者:消费者投诉集中在哪些方面?
  李永强:主要集中在广告误导消费者、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理、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房屋面积缩水、物业管理这六个方面。
  网易记者:这些投诉是否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李永强:解决率不是很高,原因是,很多纠纷都涉及开发商、业主、政府部门三个方面,情况比较复杂,加上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很多问题一时间难以解决。这些投诉、纠纷是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广州房地产市场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规范程度也正日益完善。应该说,现在所出现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 [全文]

  李永强秘书长一直强调,营造良好的购房环境,必须是企业的自律、政府的监管、消费者的理智,三者紧密结合,诚信机制更应该贯穿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始终。他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房子时应该注重“三性”。
  网易记者:消费者如何才能提高自己的知情权?
  李永强:对除了开发商的自律、诚信,主动出示楼盘信息外,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加大对消费者的信息服务,单是在房管局公布一些楼盘信息显然是不够的。
  网易记者:消费者应该如何规避这方面的纠纷?
  李永强:消费者在签定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细节。目前广州房地产市场的购房合同版本都是格式合同,我们不是说所有的格式合同都有问题,但单方草拟的合同难免有自我免责的情况,消费者一定要将买房过程中,开发商承诺过的都写到补充协议里面。凡是不可以写进合同的,肯定都有问题。日后如果发生纠纷,打起官司来,法院是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来判决,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去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全文]

  李永强提倡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不希望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就剑拔弩张,立即上升到投诉、打官司的程度。出现了问题,应当先协商,消费者和开发商都应当主动地进行沟通,抱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家共同来解决。
  网易记者:既然购房纠纷在所难免,那么,消费者应该如何合理维权?消费者委员会在这当中充当着怎样的角色?
  李永强:发生购房纠纷以后,消费者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而不是口头承诺或广告),主动找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确实协商不下,应该找消委会、房管局调解,再者可以到仲裁委、法院等部门寻求法律援助。消委会在这其中起到调解、劝谕的作用。
  网易记者:您怎样看待现在流行的网上维权?
  李永强:我也经常上网,网络是是一个交流平台,消费者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可以在上面发表不同的见解。业主在网络上讨论房子的问题,为的是使得开发商更好的发展。同时网上的讨论要和网下的沟通要结合起来,毕竟网络是虚拟的。[全文]

   消费者只有具备一些购房知识,才能在购房、维权时会更加理性,知道的信息会更多,受到的伤害会更少。这也是市消委会推出这本书的初衷。
  网易记者:据了解,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年底准备推出一本《购房须知》的书,能否谈谈这本书的内容?
  李永强:消委会非常愿意为政府分担责任。目前,在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企业诚信经营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购房须知》的推出显得尤为重要,消费者必须具备一些购房知识,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消费者利益才不致受损。
  消费者只有具备一些购房知识,才能更好地选购称心如意的房子。《购房须知》是根据以往购房者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与纠纷及购房者期望掌握的购房知识而编写的一套较为系统、全面的购房参考书。本书由"购房流程"、"购房事项"、"维权顾问"三大部组成。以消费者购房置业、物业管理、维权为主线,对购房前期应该做的准备、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维权体系以及维权案例均作了详尽解析。是消费者在购房前、中、后期能尽快掌握购房知识。其中并由专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用问答式、简练的语言作出了准确结论。
   这本书通俗易懂,可读性非常强,贴近大众,深入浅出地全面介绍了购房必备的知识。让购房者从不专业到专业、全面系统而熟练地运用所掌握的购房知识、法律法规与政策来清楚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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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于1984年8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为委员会。委员会会长由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担任。名誉会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委员由商检、技监、物价、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领导和新闻、总工会等社会各界的代表组成。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下设综合部、投拆监督部、宣传指导部、信息咨询部、法律咨询与商品测试部等部门。
本网记者 陈彬 禤文杰采访报道   专题制作 秦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