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查处,称局长不让封店
7月16,中国日报网商业频道记者拨通了新乡工商局12315的投诉电话,接线员称将会通知辖区工商部分配合查处。
两个多小时后,中国日报网商业频道记者一直等待,却不见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身影。随后,中国日报网商业频道记者拨打新乡市纪检委监督电话,纪检人员称马上督促人员查处。
到达现场新乡市工商局红旗分局的消保科胡科长表示,由于立邦专卖店涉嫌造假,稍后会对专卖店进行查封,并对库存的商品进行抽检,进一步调查落实是否还存在造假和售假的行为。
对于出现两个相同的产品标识码的问题,在查处现场的新乡代理商吕姓女经理告诉胡科长,有可能是产品标识码在印刷的时候出现的问题。这和立邦客服的回复是完全相反的解释,对于是否造假,吕经理则一直回避。
吕姓女经理则反称,怀疑消费者马女士自己复制了一个产品标识码才导致了两个产品标识码相同。
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于启光律师认为,既然产品标识码出现了相同的情况,就有可能出现造假的情况,立邦公司应该积极的处理问题,不应该逃避责任,甚至把责任推到消费者的身上,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由于立邦新乡代理商的仓库的辖区是新乡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消保科李科长也赶到了现场。
李科长表示,只能对仓库进行查处和抽样检测,不能查封仓库。他另外表示,是局长交待的,不能封仓库。
中国日报网商业频道记者调查发现,立邦漆在北京、上海均有造假的现象存在,而当地的工商部门都是责令停止销售,等到落实之后才能正常的经营。
新乡工商部门给出的解释,为了保护经销商的经营活动和避免造成损失,那么,消费者的利益怎么保障呢?中国日报网商业 频道记者将继续关注。
本文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