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大多数韩国人,特别是在首尔生活的韩国人,一般要工作10年到15年后才能买房。而在买房之前的十几年里,他们都是在租房居住。租房现象的普遍导致搬家也成了家常便饭,每年的春秋两季首尔都会出现“搬家潮”。韩国的家庭住处往往跟着工作地点或孩子上学地点的变化而移动。
韩国的租房文化之所以如此普遍可能跟韩国奇特的租房制度有关。在韩国租房有“传贳房”和“月租房”两种方式,而“传贳房”更为家庭所喜爱并且占了绝大部分比例。前面所说的王先生的女儿女婿实际上住的就是这种“传贳房”
所谓“传贳房”,就是求租方将一定数额的押金交给房主并签订租房合同,这种押金专名“传贳金”。房主拿到“传贳金”后,可以用于经营或存在银行吃利息,但在合同期满(合同期必须为1年以上,一般为2年)房客不再续约时,房主必须原数退还“传贳金”。房客在合同有效期间对房屋的使用权以及对“传贳金”的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韩国的《民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在首尔,“传贳金”一般占到房屋总价的30%至50%,地方城市由于房价低,“传贳金”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韩国的这种“传贳房”制度是从上世纪50年代后半期开始流行的。这种租房制度意味着人们只需凑足房价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钱就可以住到自己想住的房子,房客付出的只是租金的利息而已。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这种租房制度已相当完善。对于那些暂时难以凑足“传贳金”的求租人,法律允许银行给予最多60%的贷款,而对于那些刚刚成家的年轻夫妇,则可以去“韩国住宅公社”申请“传贳金”优惠贷款。这些服务和政策进一步促进了“传贳房”制度的普及,对于解决暂时买不起房的都市人的居住问题也起了很大作用,“传贳房”制度因此也受到包括年轻夫妇在内的许多韩国家庭的欢迎。
但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了解到,这种制度正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现实挑战。应该说,“传贳房”制度是伴随着高利率产生的。在银行利息高的年代,房主仅凭“传租金”的利息就会有相当可观的收入,但是近些年来,随着银行利率不断下降,“传贳金”对于房主的吸引力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房主倾向于“月租房”。由于“月租房”对于房客的压力太大,目前还出现了一种“传贳+月租”的混合租房方式,即房客在交完“传贳金”后每月还要交一定的“月租金”。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