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对商业企业品牌进行评价时应遵照的原则、指标和方法,并对企业文化建设提出了指南。
*什么是商业?
商业是一种有组织的为顾客提供所需的商品或服务的一种经营性行为。
大多数的商业行为是通过以成本以上的价格卖出商品或服务来赢利,如微软、索尼、IBM、联想、通用等都是盈利性的商业组织典型的代表。然而某些商业行为只是为了提供运营商业所需的基本资金,一般称这种商业行为为非赢利性的,如各种基金会,以及红十字会等。一般认为,商业源于原始社会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它的本质是交换,而且是基于人们对价值的认识的等价交换。
商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是指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而狭义的商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营利性事业。
本标准中的商业是广义范围,在品牌范畴,企业和商业是不可分割的,除非把产品永远关在仓库里。
“商业企业”在品牌建设、评价过程中,它有广泛而深刻的外延和内涵。
“商业企业”不是“狭义的商办工业”、“商品贸易企业”,它包含的外延是两个层面:即:“商业品牌”、“企业品牌”。它的内容是两个交替方面:企业创造的品牌必须通过商业环节,而商业的基础又必须有企业(产品、服务)作支撑。
商业企业品牌发展的轨迹是,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旦进入市场,企业即转变为商业形态,其综合形象被大众识别接受,企业品牌就转换成了商业品牌。而商业品牌是指某一类或多类商品的品牌,通常是企业的子品牌。一个企业品牌之下常含有多个商品品牌,也就是形成了企业品牌与若干个商品品牌溶合于一体的商业企业品牌体系。金融业、服务业等类企业通常只有企业品牌。 总体来说,不管是商品生产型企业、流通贸易型企业和商业服务型企业,在整个社会商业活动中均形成商业化的企业形态和商品流通形态,形成了商业企业属性。无论何种产品,只有进入商业领域以后才形成商品,商品通过贸易流通、口碑传播、文化积淀才能逐渐形成品牌。
因此,本标准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1)商业企业品牌评价。
(2)企业品牌评价。
(3)企业文化建设指南。
在实际运用中,也可参照附录A的内容对企业文化建设水平进行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内部和外部(包括第三方机构)对商业企业品牌的评价,适用于组织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
品牌和企业品牌都属于“商业”范围。无论何种产品,只有进入商业领域以后才形成商品,商品通过贸易流通、口碑传播、文化积淀才能逐渐形成品牌。
对品牌的评价应关注三层含义:
(1)企业品牌:企业(产品)进入商业领域,其综合形象被相关方识别,形成品牌。
(2)商业品牌:某一类或多类商品的品牌,通常是企业的子品牌。一个企业(品牌)之下常含有多个商品品牌,也有的企业品牌与其商品品牌相一致。服务业的企业通常只有企业品牌。
例如:a)某企业自身品牌不为人知,但它的商品品牌广为人知;
b)某企业的商品品牌不为人知,但其企业品牌广为人知。
(3)商业企业品牌评价:对企业品牌和其商品品牌的综合评价。
本标准第5章的评价指标,是对企业品牌和商业品牌的综合评价。
实际运用时,可对企业品牌单独评价,或对(大商业企业包含的外延和内涵)单个或多个商业品牌进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11-2003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